日期:2026/01/19 IAE
《慈善經濟主義》正典〈AI 世代文明治理的核心方法論章〉——以生命價值引導人工智慧與制度理性的文明治理之道
作者:陳俊吉 Frank Chen
GCWPA/IAE
(正典定稿)
第一節|AI 世代的文明問題,不是技術問題
人工智慧的出現,並非單純的科技進步,
而是一次 文明治理層級的斷裂事件。
當代治理的根本危機在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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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將 效率當作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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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 最佳化當作正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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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 可計算性當作價值本身
AI 在此結構中,並非中立工具,
而是被嵌入了 自利、競逐、支配與壓縮生命時間的文明邏輯。
因此,AI 世代真正的問題是:
當決策越來越聰明,人類是否反而越來越失去方向?
第二節|文明治理的第一原理:生命價值至上
慈善經濟主義提出,
AI 世代文明治理的第一原理,不是效率,而是生命價值。
一、何謂生命價值
生命價值並非抽象道德語言,而是一個完整治理準則,涵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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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存與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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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嚴與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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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健康與社會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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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、照護與世代延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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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與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
任何治理系統,若無法回應以上面向,即喪失文明正當性。
第三節|方法論總架構:體 × 用 × 智 × 治
慈善經濟主義於 AI 世代,提出一套 四層文明治理方法論:
一、心靈為體(Spirit as Essence)
治理的最高層,必須回到 心靈文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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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對慈愛、良知與覺悟的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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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貪婪、恐懼與支配慾的自我節制
沒有心靈為體,
AI 只會成為放大人類陰影的加速器。
二、世界為用(World as Application)
AI 必須服務於現實世界,但其應用範圍必須受到文明約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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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、金融、社會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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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、醫療、照護、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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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決策與治理系統
凡削弱生命、尊嚴或未來的應用,皆屬文明越界。
三、智慧為橋(Wisdom as Mediation)
智慧不是算力,而是判斷「是否應該」的能力。
沒有智慧的 AI,是高速而盲目的力量。
四、治理為行(Governance as Action)
文明價值必須制度化,否則只是願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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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在迴路(Human-in-the-loo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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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價值影響評估(LVIA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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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世代風險審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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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透明與責任歸屬
第四節|AI 的文明邊界:可以做,與應不應該做
慈善經濟主義明確區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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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可行性(Can d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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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正當性(Should do)
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,
即不具文明正當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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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化暴力或戰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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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控人類行為與注意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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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風險轉嫁給弱勢或未來世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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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化結構性不平等
第五節|從演算法治理到文明治理
AI 世代的治理,不應只是:
而必須升級為:
文明治理(Civilizational Governance)
其目標不是「控制社會」,
而是 守護生命、延續文明、避免自我毀滅。
第六節|AI 世代的文明責任
當 AI、核科技、生物科技與太空技術交會,
文明已無試錯空間。
慈善經濟主義提出最終文明責任命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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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不得脫離生命價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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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不得脫離人類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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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不得凌駕文明良知
結語|文明的真正智慧
真正的文明智慧,
不是讓機器像人一樣思考,
而是讓人類在使用機器時,
仍然保持慈愛、責任與覺悟。
本章,構成 AI 世代文明治理的核心方法論,亦是未來所有制度設計與政策選擇的最高判準。
📌 可直接延伸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