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/03/03   IAE 

  1. 原始理論主張版本

    • 《慈善經濟主義》可稱為《文明經濟主義》,理論核心一致。

    • 公民追求「生活 × 生存 × 生命價值」最大化。

    • 消費者、廠商與利益關係人除創造與實踐慈善經濟主義十大價值命題外,必須融合並推動聯合國 SDGs 17 項發展目標之實現。

    • 創始者:陳俊吉 Frank Chen。

  2. 專業邏輯整合與延伸版本(學派定位版)

    • 慈善經濟主義 = 文明經濟主義(Civilizational Economicism)

    • 目標函數:最大化文明總效用

    •  
    • maxU=L×S×F\max U = L \times S \times F
    • 市場主體(消費者、企業、政府、DAO、全球利益關係人)之行為目標不僅為利潤或效用極大化,而為:

      • 生命存續安全

      • 社會公平分配

      • 生態承載穩定

      • 文明意義延續

    • SDGs 17 項目標被納入文明經濟學的制度操作層,作為文明總效用最大化的具體政策維度與全球協作框架。

    • 本理論定位為 Civilizational Economic School 的核心學派標識。

未來在教科書、白皮書或全球宣言中,可正式使用:

「文明經濟主義(Civilizational Economicism),原名慈善經濟主義,由 Frank Chen 創立,以文明總效用最大化為核心,並以 SDGs 作為制度實踐路徑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