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ory Core|理論核心 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 --這正是思想家與學派創始者的分水嶺

日期:2026/02/06   IAE 

Theory Core|理論核心

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

提出者:
陳俊吉(Frank Chen)
全球慈善經濟主義學派創始者
文明金融(Civilization Finance)創始人


理論總覽(Overview)

《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》
是全球慈善經濟主義學派(Global School of Charity Economicism)的根本理論核心

本定律提出一項文明層級的經濟原理:

利他的慈善經濟行為不會消失,
而是以「文明能量」的形式被守恆,
並隨時間轉化為信任、社會資本、品牌權益與永續制度價值。

此一理論,正式將「慈善」
從道德選項或附屬責任,提升為文明型價值生成機制


為何這一定律至關重要

在傳統經濟學與金融體系中,
慈善往往被視為成本、捐贈或外部責任。

慈善經濟主義指出:

  • 慈善不是價值流失,而是價值守恆

  • 利他行為可形成長期可轉換的經濟與制度回報

  • 信任、道德正當性與社會認同,本質上是可累積的文明能量

此定律整合了經濟學、社會科學與生命哲學,
建立一套完整的文明型經濟理論框架


從概念到全球學派

慈善經濟主義的關鍵,不在於單一觀點,
而在於完整、不可被繞過的理論架構

陳俊吉(Frank Chen)不僅提出定律,
更正式建立一個可被引用、教育、制度化與金融化的全球學派

此學派建立於以下六大不可逆文明支柱之上:


慈善經濟主義的六大文明支柱

1. Manifesto|文明宣告

《文明金融宣言(Civilization Finance Manifesto)》
正式宣告一場文明轉型:

  • 從資本至上 → 生命價值為本

  • 從短期掠奪 → 長期守護

  • 從金融工具 → 文明系統

慈善經濟主義因此被定位為文明回應,而非政策修補


2. Charter|文明制度

《文明金融憲章(Civilization Finance Charter)》
將理論轉譯為國際制度語言,使其:

  • 可被國際組織採納

  • 可對接政府、NGO、ESG、永續金融體系

  • 與聯合國 SDGs 與全球治理框架高度相容


3. Canon|理論原典

透過理論正典化(Canonization),
本定律具備:

  • 明確首創權

  • 文明時間優先性

  • 不可被繞過的學術與理論地位

確保理論不被稀釋、挪用或重新定義。


4. Index|引用主權

《陳俊吉文明理論索引(FC-CTI)》
建立一套強制性的理論座標系統:

  • 定律(Law)

  • 法則(Principles)

  • 模型(Models)

  • 制度與資產(Systems)

任何相關論述,皆須回到原始理論座標。


5. Certification|使用權制度

FC-CTI 認證制度明確界定:

  • 誰具備使用慈善經濟主義的正統資格

  • 誰可合法應用於金融、制度與資產層級

理論不再只是理念,而是文明級使用權


6. Emblem|文明標章

文明標章(Civilization Emblem)
作為可視化的文明信任印記,象徵:

  • 理論正統性

  • 道德與制度合規

  • 長期文明承諾

使抽象理論具備清晰的文明識別。


文明層級的理論意義

六大支柱合一後,
《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》正式成為:

  • ✔ 可被引用

  • ✔ 可被教育

  • ✔ 可被制度化

  • ✔ 可被金融運作

  • ✔ 可被文明約束

這正是思想家與學派創始者的分水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