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/02/06 IAE

〈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〉
The Law of Energy Conservation in Charity Economicism
陳俊吉 Frank Chen
慈善經濟主義(Charity Economicism)全球學派創始者
2026.02.06
一、定律命題(Law Statement)
企業於中長期內所投入之利他型慈善經濟行為,其所累積的社會公益能量,並不會消失,而將以多元範疇價值的形式,轉化並回饋至企業本身,形成可持續的品牌權益、社會資本與競爭優勢。
此一現象,可稱為:
「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」。
二、核心理論意涵
「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」是一項社會科學 × 生命哲學的共融定律,其內涵可由以下四個價值轉化層面加以理解:
(一)社會責任 → 信任能量的累積
企業透過持續且真誠的慈善經濟行為,能夠:
-
建立高度社會責任認知
-
促進消費者、社群與公民的情感認同
-
將「道德信任」轉化為「市場信任」
此信任能量,最終將反映於品牌忠誠度與市場選擇行為。
(二)慈善行為 → 品牌權益的多元範疇價值
慈善經濟行為並非成本消耗,而是:
-
一種可累積、可轉換的品牌能量投資
-
能於中長期轉化為:
形成企業獨有的非價格型競爭優勢。
(三)利他實踐 → 社會資本與人才優勢
企業的利他行為,將促成:
-
與政府、非營利組織、社會團體的高度互信網絡
-
高價值人才的認同與凝聚
-
組織文化的長期正向循環
此即「社會資本守恆轉化」的具體表現。
(四)生命最大化 → 永續競爭力的文明基石
從生命哲學角度觀之:
-
慈善經濟主義將「利他」視為文明演化的正向能量
-
企業不再僅追求利潤極大化,而是:
-
生命價值最大化
-
社會福祉最大化
-
地球永續責任內部化
企業因此成為文明永續的主動參與者,而非外部掠奪者。
三、與物理「能量守恆定律」之對應關係
| 物理學 |
慈善經濟主義 |
| 能量不滅 |
社會公益能量不消失 |
| 能量轉換 |
價值形態轉換(信任、品牌、資本) |
| 系統守恆 |
企業 × 社會 × 文明的共融系統 |
四、理論地位與未來研究方向
「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」:
-
✔ 在邏輯上具高度自洽性
-
✔ 在現象上已被大量企業案例隱性驗證
-
✔ 在學術上,未來可透過:
-
量化品牌資產
-
社會影響力評估(SROI)
-
長期企業績效模型
進行實證深化
五、文明結論
當慈善不再被視為成本,而被理解為文明能量的投資,
企業將不只是經濟主體,而是文明演化的核心節點。
這正是「慈善經濟主義能量守恆定律」的文明意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