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6/01/20 IAE
慈善經濟主義新論 2|UN《AI × 生命價值治理方法論》政策章
一、前言:人工智慧與生命價值治理的全球契機
在第四次工業革命背景下,人工智慧(AI)技術迅速擴散並深刻影響經濟、社會與人類生命經驗。AI不僅改變生產力結構,更進入健康、教育、司法、社會福利及精神文化領域。技術的普及提升效能的同時亦提出關鍵挑戰:如何在AI驅動的制度與市場中保障、尊重與提升生命價值,使其成為可衡量、可治理、可實踐的政策核心。
政策宗旨:
依循國際聯合國核心人權架構與全球永續發展目標(SDGs),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AI生命價值治理方法論,使AI發展與慈善經濟主義相結合,以促進公正、包容、尊嚴及人性關懷之共同福祉。
二、核心原則
2.1 生命價值優先原則
所有AI系統之設計、部署與監控均應以尊重生命尊嚴為前提,任何技術創新與經濟利益均不得以犧牲個體與群體生命價值為代價。
2.2 公平、透明與問責原則
AI治理框架須確保決策過程公開透明、風險可辨識、責任可追溯;利益相關者(包括弱勢群體)擁有參與與申訴機制。
2.3 普惠與公平利益分享原則
AI成果應普惠於全人類,不論國家、階層、能力或收入差異,特別保障基本生活、醫療、教育與社會安全網之普及。
2.4 人機協同與自主選擇原則
在尊重個體自主性的前提下,AI應增進人的能力而非取代人的判斷,促進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提升。
三、政策目標與策略框架
3.1 目標 1:構建國際一致的AI生命價值治理架構
策略
3.2 目標 2:保障弱勢群體與生命權益
策略
3.3 目標 3:強化生命價值導向之AI教育與能力建構
策略
3.4 目標 4:促進慈善經濟主義下的AI創新與永續發展
策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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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慈善資金與影響力投資支持符合生命價值治理的AI創新專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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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AI公益應用加速器,促進醫療健康、環境可持續、教育平等等領域高社會效益應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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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公私協作模式(Public-Private Partnerships),將慈善組織、政府與私營部門整合進AI生命價值治理生態。
四、治理機制與執行架構
4.1 國際層級治理機制
聯合國AI生命價值治理委員會(UN-AI LVC)
職責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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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定並更新AI生命價值治理框架與指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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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調成員國AI生命價值政策整合與標準採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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監督全球AI倫理審查與生命價值指標報告發佈。
4.2 國家/地方層級執行機制
生命價值AI監管機制
4.3 監督、評估與問責系統
生命價值治理評估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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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尊嚴保護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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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公平與包容性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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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透明度與可解釋性指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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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防範與補償機制指標
問責制度
五、評估、回饋與政策演化
5.1 指標化監測與報告
5.2 持續回饋機制
六、結論
在全球AI普及及數位化浪潮下,「慈善經濟主義」提供了一種以生命價值為核心、兼顧科技創新與社會正義的新治理範式。UN《AI × 生命價值治理方法論》政策章不僅是規範性文件,更是全球倫理共識與可操作機制,旨在確保AI技術發展與人類生命尊嚴相得益彰,並促進富有尊重、包容、持久及普惠效果的全球治理體系。